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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: 个人
办事依据:
1.《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》(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);
2.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穗府办函〔2012〕143号);
办事条件:
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未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(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外);
2.未领取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的人员。
所需材料:
申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两面)1份、白底小一寸证件彩色相片。
办事程序:
1.申领人访问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服务网(http://card.gz.gov.cn)“网上服务大厅”,或访问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gz.gov.cn)“广
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”,点击“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申领(网上办理)”事项。
2.在线填写个人有效身份信息,预约申领资料现场提交的受理网点。
3.通过网上申领资格预审核的,在成功预约之日起10日内持申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两面)1份、白底小一寸证件彩色相片,到预约
受理网点现场提交资料。
4.现场提交资料之日起30日后,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受理网点领取本人的社会保障(市民)卡和配套使用手册。
受理部门: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
受理地点:

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服务网(http://card.gz.gov.cn)、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gz.gov.cn)。

联系方式: 24小时服务热线:12343
受理时间:

24小时

办理期限: 30天后领卡(自现场提交申领资料之日起计算)
收费标准及依据:
根据广州市物价局、广州市财政局《关于停止和降低我市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(穗价〔2009〕250号),首次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
卡免收工本费。
备注:
一、现场提交申领资料受理点:
社保卡中心驻区服务网点,具体地址和服务时间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或访问社会保障(市民)卡服务网站“联系我们”
模块查询。
 
二、除网上申办预受理途径外,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设有以下集中申领途径:
1.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,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保单位统一申领。
2.年满6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居民,由广州市民政局(老龄办)组织申领。
3.其他人员由各区(县级市)组织申领,详情请留意各区(县级市)申领通知。